想請問健保假如一直沒繳真的會被移交法院嗎??
因為我有朋友健保沒有繳,被告之說要到法院去處理,但是他本身在法院又有其他傳單,不想一次被追這麼多錢,有什麼辦法嗎??
我有聽說健保可以分期繳款,請問要怎麼辦理呢??又是怎麼個分法??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會哦,只要是在該人的名下就會被強制執行繳款。
在辦理健保分期之前,如果你要加保健保的話,可以去問當地的衛生所的健保單位詢問,要帶IC卡、印章、身分證,之後會告訴他總共欠了多少錢了。
之前欠的要還清才可以享有健保的保障,但健保分期付款不在此限。
辦理健保分期付款一定要到轄區的健保局辦法才行,法院指示執行單位而已。
過程↓
在去轄區的健保局辦理分期付款前
1、可以叫你朋友他去當地的里長開清寒證明即可
2、然後在打電話給轄區的健保局預約什麼時候辦理健保分期付款(最好在去之前的兩、三天先預約,不然沒預約可是會等到頭髮發白)。
3、帶著公所所發的欠費健保費的單子和他自己的印章、身分證、當地里長開的清寒證明單、帶分期付款第一款,還有最好帶著IC卡比較保險,看看IC卡晶片有沒有生鏽或損壞。(到了之後到欠費健保費的單位後,拿身分證問志工說前幾天有預約,之後會帶他去預約單位辦理了,很快就好了)
4、拿到繳款分期付款單子後去繳第一期費用,還會給他以後要分期付款的繳款單,然後再回到欠費健保費的志工拿身分證和第一期繳款收據影印,手續才算是完成。
5、第二期分期款後記得到了繳款日去便利商店繳款就好了(三塊錢手續費),如果不繳,會被視同到期,到時候健保局會吹繳繳交健保費哦~請注意。
至於要分幾期,一般來說最晚是分12期,但如果有開清寒證明的話,像我健保費欠三萬多元,拿清寒證明後分期付款35期,第一期先付款2023元,之後每期只要分期付款1000元,加上加保健保費604,一個月只要繳交1604元。
只要他有誠心向健保局分期付款,他每個月的還款底限要跟健保局談,健保局都會幫助他的。
至於他已經被強制執行了,去跟健保局談有意分期還款,健保局不會逼的人民走上絕路,之後要是有工作,一般老闆都會問員工是否自己有加保健保,有的話就不必公司來加保了(不然可是會雙重的付健保費,而且付了以後健保局是不還的哦)
一般來說,健保費最好自己加保比較好,如果公司加保,哪天他離職了,他所屬的公司就會中斷他的健保,到時後又欠健保費,不就自找麻煩了。
之前欠的要還清才可以享有健保的保障。但就算欠費也是可以分期付款,又加保健保費,生病看醫生就享有健保保障哦,健保分期付款不在此限。
人都是會生病的,千萬別欠著健保費不還,要是出了重大(意外)醫療,費用可是雪上加霜了哦。
參考資料
自己最近辦理分期付款的經歷
2007-06-07 10:37:29 補充
最後一期繳完後,還有個滯那金,記得還要向當地里長再開一張清寒證明單辦理健保費滯那金分期分攤,如果關於滯那金不懂的地方可以去問健保局,如果關於我滯那金有錯的部分歡迎你在發表意見糾正
2007-06-07 10:45:24 補充
上面解釋這段有誤,↓
之前欠的要還清才可以享有健保的保障。但就算欠費也是可以分期付款,又加保健保費,生病看醫生就享有健保保障哦,健保分期付款不在此限。不好意思~~~這段解釋的不好,我解釋更清楚一點
更新↓
就算欠費也是可以分期付款,又加保健保費,生病看醫生就享有健保保障,但之前欠的健保費沒還清就無法享有健保,有辦理健保分期付款則不在此限。
2007-06-07 11:00:28 補充
最好本人自己去比較清楚,欠費的是他自己,關於每個月的還款底限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自己當面向健保人員談,畢竟要是已經預約什麼時候分期付款了,就像我上面寫的(過程↓第4、)不用幾分鐘就辦好了,真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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